本站由湘西自治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返回主站
首页 下载专区 商务动态 政务信息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商务调研 统计数据 招商项目 供求信息 企业信息 市州概况 咨询投诉
关键字  栏目 
当前位置:首页>招商项目>保靖县招商项目>正文

保靖县广播影视文化会展中心
2008-9-10 8:52:11    保靖县商务局
保靖县广播影视文化会展中心
可行性分析报告
(草 案)
第一章  项目概述
一、项目名称:保靖县广播影视文化会展中心。
二、项目单位:保靖县广播电视局。
三、法人代表:宋光欣。联系电话:13974386601
四、建设地址:地点:保靖县魏竹路新城开发区209国道旁(已完成征地及三通一平)。
五、建设项目总投资:3000万元。
六、投资规模及建设年限
1、占地及建筑面积:总占地面积15500平方米。总建筑面积:21000平方米。
2、整体开发,建设年限2年。
七、该项目如能得到县委政府的支持,实行各项优惠政策,简化、高效办理各项开发、报建手续,项目有望于2009年初开工建设,2010年底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。
项目建成,将成为保靖县城独具文化魅力和标志性的城市亮点,极大地提升城市品位,完善城市功能。
第二章 投资环境研究
一、投资环境
保靖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武陵山脉中段,湘西自治州中部,沅水一级支流酉水河中下游。全县总面积1761平方公里,总人口29.16万人,是土家族、苗族的集聚地。2007年,我县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8.49亿元,是2002年7.57亿元的1。76倍;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2:46:32;完成财税总收入1.6亿元,是2002年0.48亿元的3.33倍,年均增长27.35%;五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.4亿元,是2002年前五年投资总额16.2亿元的1.75倍,县域经济呈现又好又快的发展。
保靖县的投资环境非常优越,县委、县政府十分重视招商工作,曾以保发〔2004〕29文件出台了《关于招商引资政策的意见》,文件中指出“外商来我县投资,一切手续可由县政务中心全程代理,实行一站式审批。凡县级有权审批的事项,从收到符合要求的全部申报手续之日起计算,五个工作日之内办结、、、、、、”。这充分显示了县委、县政府支持招商工作,改善投资环境的信心、决心和有力保障。
二、建设的必要性
1、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是湘西自治州委政府的重大决策,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县广播电视局依托传媒资源优势,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和走势以及自身优势,寻求新的经济增长方式,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空间,规划实施该项工程。
2、县影视文化中心项目属县重点项目工程之一,是一个抢抓机遇的项目,是提升城市品位、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扩容增值项目,将对我县乃至全州的文化产业发展起到很大的带动、促进作用。
3、介于目前我县没有一处高规格、高档次影视文化会展中心的现状,我县在影视文化中心建设当中,积极筹备一处高文化品位、高规格、对社会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会展中心,势在必行。
4、影视文化会展中心开发属县影视文化中心第二期重点工程建设,是集公众文艺汇演、休闲娱乐、健身、商务、餐饮、住宿、综合性功能于一体的文化活动场所。能承办、承接州内外各种大型文艺团体的演艺活动及文化交流,成为对外交流和沟通的重要窗口。目前以四大家新址形成的政治中心,需要文化产业配套建设,建设高规格、功能全、设施齐的综合性、服务性平台,势在必行。
第三章  市场研究
根据市场调查反馈的信息,保靖县目前还没有高规格的影视文化会展中心,承接住宿及其它消费服务能力还较弱,随着旅游产业及湘西州交通的快速发展,保靖新城的发展日益渴求影视会展中心建设以完善城市功能,依托毗邻四大家特殊的区位优势,以及梅花泉溪贯通的山水优势,必将成为市场最大的卖点。
第四章  建设方式及进度安排
一、建设方式
1、影视文化会展中心实行整体开发,分步实施,从2009年至2010年底两年内完成。
2、项目建设服从总体布局。影视文化会展中心及附属功能区占地总面积15500m2。设计必须突出浓郁的民族特色和文化个性,充分利用和修浚梅花泉溪小渠,形成较自然的三级水瀑。
3、影视文化会展中心采取合资,招商引资、经营权出让,开发商自主开发、经营等方式建设;附属功能区采取项目招商、经营权让渡等形式建设。
二、主要建设内容
会展中心:规划10层楼,每层建筑面积2100m2,总建筑面积21000m2。建筑结构为混凝土全框架仿古建筑,采用现代工艺,仿土家族(吊脚楼)、苗族民居造型。功能包括:影视、文化、演艺、餐饮、住宿、休闲娱乐、商务活动、数字会务。
第五章  投资概算
一、投资概算
总建筑面积21000m2。其中概算土建2400万元;装修600万元,合计总投资:3000万元。
第六章  项目经济效益评价
一、经济效益概算
1、住宿
客房150套,平均每天按每套130元价,入住率80%计算,年营业收入150×130×30(天)×12(月)×80%=560万元。
2、餐饮
年营业收入1.2(万元/天)×30(天)×12(月)=432万元。
3、休闲娱乐、美体健身
年营业收入0.6(万元/天)×30(天)×12(月)=216万元。
4、大型超市
年营业收入0.8(万元/天)×30(天)×12(月)=288万元。
5、影视及演艺
年营业收入0.6(万元/天)×30(天)×12(月)=216万元。
6、商务活动及其他
年营业收入100万元。
以上6项合计,影视文化中心宾馆处营业总收入1812万元,年税金1812×7%=126万元,年税后利润总额505万元。(利润总额=总收入×30%)
二、投资回收期
投资回收期≈6(年)
三、社会效益
1、本项目建成,可加速我县文化产业发展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。由于与公众汇演、休闲、娱乐、健身、媒体宣传有机结合,对我县经济发展,周边县市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2、魏竹路新城区已逐步成为保靖县重要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,会展中心的建成,为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。
3、项目实施后,可以安排200余名下岗职工再就业,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第七章  前期工作进度
一、已办理完成土地征用相关手续,并支付征地资金183万元。
二、平整土地,已填土石方10万立方。
三、县计委已下达立项批复,保计投[2004]41号《关于县广播影视文化中心立项的批复》。
四、完成整体总平面规划设计及影视文化中心新办公大楼建设。
第八章  结论
该项目可行,建成后对县域经济发展、文化产业建设有积极促进作用,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
[发表评论]   [查看评论(0)]  [字体大小:| |  打印本文]
相关文档:

版权所有:湖南省商务厅   地址: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 邮编:410001
网站管理:湖南省商务厅信息中心   电话:86-731-2287058 邮箱:lawchi@163.net
技术支持:湖南软神科技有限公司   电话:86-731-4112018 传真:86-731-4110389
湘 ICP 备 06001916 号